無名小說網 > 穿成科舉文男主的錦鯉妻 > 第367章 最好的選擇
  因此,黎修平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:

  外放到這么一個小縣城做知縣,每日里肯定忙碌的都是一些瑣碎的小事,而且短期內會看不出政績。

  黎修平卻是一直表現得不急不躁,他還年輕,即便是已經在京城那邊待了四年實際上也不過才過及冠之年。

  因此在決定了要謀求外放的職位時,黎修平特意進宮認真懇切的跟皇帝詳談過一次。

  他還年輕,實際上心性不夠成熟未來還有無數的可能性,并不想在一開始就被定性。

  如果他真的接受了皇上的好意,一開始外放就是州府的首官,對黎修平來說卻不一定是好事。

  黎修平知道自己的年紀太輕而且沒有處理地方事務的經驗,很容易被人欺負或者是受到蒙蔽。

  木秀于林風必摧之!

  相反,這會兒他蝸居在陽豐縣,才是最好的選擇。

  五年,這是黎修平給自己設定的時間,五年之后他必然會有所成。

  當然,即便只是在縣衙處理每日的瑣碎事情,黎修平也都是抱持著極大的熱情。

  并且知道娘和媳婦在這邊認識的人少也不太方便經常出門,有的時候在衙門里遇到好玩的可以和家人分享的案例,他晚上回去也會跟她們講講的。

  正好,就像是媳婦所說,人與人之間是需要溝通了解的。

  哪怕是母子、夫妻,如果每日里都是各自忙碌不說話,再好的感情也會變淡。

  不過連續的忙碌已經讓黎大人變成了工作狂,跟母妻才閑話了幾句家常,結果話鋒一轉又回到他衙門的案子上:

  「最近我接到一樁案子,看起簡單,可是我卻不知道該不該認真地判決下去。」

  方青青倒是奇了怪了:「三郎哥哥,為什么這么說?」

  「依我看,到頭來苦主十有八|九會改變主意撤狀的。」

  這下子,難得的連石氏都有了一點的興趣:「好了三郎,你直接說說是什么案子。」

  這樁案子其實很簡單,而且證據確鑿,是和最近剛中了童生試的一名秀才有關。

  寒門出身的張生,娶妻黃氏,兒女雙全夫妻恩愛。

  而且張生一直埋首苦讀,連考了三次九年才考中的秀才,之前一直都在書院苦讀。

  家中雜事以及伺奉二老養育兒女皆是黃氏一人承擔,可以說是苦熬了許多年。

  終于是考中了秀才闔家歡喜,正籌劃著要去省城參加秋闈爭取中舉,爾后再進京趕考。

  無奈這些年張生讀書已經耗盡了家資,去參加秋闈是需要銀兩的,而且張生還聽說中舉之后進京更需要銀子。

  再就是,考試之前最好能花費一些銀錢打聽主考官的喜好,這樣中舉才更有把握。

  說來說去都是需要錢財啊,百無一用是書生,這會兒還真就體現出來了。

  張生讀了這么多年書,也干不了其他的,可是他還只是剛中秀才后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哪哪兒都需要銀錢。

  于是張生和他爹娘都開始看黃氏不順眼,那個老女人除了每天下地干活并沒有其它生財之道。

  結果張生居然想出了一個陰損的主意,先是找借口讓黃氏帶著兒女回娘家去住一段時間,美其名曰讓妻兒跟岳家培養感情。

  而他這邊,張秀才卻是要跟鄉下的一名土財主的閨女成親,只因那位小娘子可以帶過來一百兩銀子的嫁妝。

  一百兩銀子,對于張生以及他的家庭來說,是一筆巨款。

  當然,這名小娘子長相不佳要不然家里也不會愿意給她出這么多的嫁妝,再則土財主看重張生秀才的身份。

  打的主意是,()如果再考張生中舉,以后他可就是舉人老爺的岳父。

  原本張家人想的很好,反正黃氏暫且不知道這件事,先將新人娶進門她也無可奈何。

  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墻,這邊六禮還沒走完還沒議定拜堂成親的妻子,黃氏居然知道了消息殺將回來。

  「我爹兄弟二人感情一直深厚,我大伯只有一個孩子我爹也是獨子。

  奈何堂兄不幸早亡并沒有留下子嗣,大伯臨終之前曾經留下遺言,是希望我可以兼祧兩房。」

  張生振振有詞,并且強調:「這也是我父親的心愿,新娶的婦人,實際上是長房子婦。」

  如此無恥的話語,張生卻說得頭頭是道,并且拼命強調著這是「大伯」遺愿、是父親命令。

  講述的過程中,黎大人都忘了顧及身份忍不住口吐惡言:

  「呸,圣賢書還真是都讀到狗肚子里去了,難怪考了這么多年堪堪只是考中秀才。

  他自己行那齷|齪事,卻故意用著長輩的名義,妄圖用孝道壓人。」

  張生既想要一百兩銀子,又舍不得丟下勤勞能干屋里屋外一把罩的妻子,況且他以后還要繼續考試名聲很重要。

  糟糠之妻不下堂,所以一早的張生就想出了這么兩全其美的辦法。

  兼祧,完美的將他們張家的香火發揚光大下去,并且新娶的土財主的閨女才是長房的媳婦而黃氏只能作為二房的人。

  于是等于張生有兩個媳婦,卻是以妯里相稱,一家人和諧完美的住在一起。

  還真算計的好,張生大概是把心思全用在歪點子上,這樣的人參加秋闈還能中?

  只可惜,黃氏并不愿意配合,并且直接一紙訴狀將張生告上了公堂。

  其實這也是因為縣令大人是黎修平,要是換了前任縣令,沒有人會為了這種事告官的。

  在黎修平上任之初走遍縣城以及各個鄉鎮村落的時候,就曾著急各地的里長,讓他們下去宣告。

  讓大家有什么冤情都可以上衙門告狀,他作為一縣父母官,一定會為百姓們主持公道的。

  當時黃氏正與張家的人吵得不可開交,被公婆相公指責怒罵。

  于是,黃氏一氣之下就找里長代寫了狀紙,將張生告上了衙門。

  在黎修平看來,這個案子并不復雜也很好處理。

  兼祧不是不可以,但是在最早張家求娶黃氏的時候就應該說清楚。

  而不是過了這么多年,兒女都大了冷不丁的再告訴黃氏有這么一件事,這些年來黃氏在張家并沒有任何錯處。

  兼祧有許多女子并不愿意的,也只是一些特殊的人家為了顧全家里香火問題才會行特殊之事。

  所以就應該一開始婚嫁之前就要說清楚講明白,男女雙方都愿意才能行得通。

網頁版章節內容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

請退出轉碼頁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