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穿越:我的老婆是偶像歌手 > 第437章 一切為了哥哥,沖鴨
  倒計時,3:45。

  劉文杰臉上,保持著謙遜的笑容,楊沛一臉喜色。

  15344864,15465468。

  兩首歌的票數差距,只有十二萬左右。

  投票時間已超過一分鐘,《大海》和《海浪》的票數差距,在投票開始后的第一分鐘里,雖然在不斷拉大。

  但,差距一直沒有超過二十萬。

  在進入第二分鐘后,《大海》的票數增長,很明顯比《海浪》高,兩者的票數差距,在不斷縮小,現在已經拉近到十二萬。

  以目前的情況看,兩者的差距,很可能在倒計時剩三分鐘時打平。

  這讓楊沛幾乎忍不住要跳起來了,他面對的可是一位天王,他的對手,可是天王啊!

  他要是贏了天王,熱度肯定瞬間爆炸,公司肯定會趁熱打鐵,在他身上傾斜資源。

  一朝爆火,就在眼前。

  只要能贏,這一切都會在短時間內,降臨在他身上。

  哪怕他臉上的坑再多,也不妨礙這一切的發生。

  ……

  劉文杰看著跳動的數字,不露痕跡的看了臺下的經紀人一眼。

  經紀人輕輕點頭,隨即找了一個無人的角落,掏出手機。

  “馬上聯系那些粉頭,讓粉絲多投票,越多越好。”

  “我不管一個人投一百張票還是一千張,反正文杰不能輸!”

  “用錢砸,也得把票數砸上去!”

  “馬上去辦,只剩不到三分鐘了,快點,速度!”

  經紀人掛斷通話,遠遠的看著大屏幕,兩首歌的票數差距越來越小,優勢沒剩多少了。

  若是真的被反超,劉文杰的商業價值,肯定會受到影響。

  “早知道,就不趟這渾水了。”

  經紀人輕輕嘆了口氣,暗暗想道。

  以劉文杰的咖位,來當一個表演嘉賓,本來就是一件掉份的事情。

  經紀人一開始是強烈反對的。

  但劉文輝答應,拿到第一名后,分一億獎金給劉文杰,經紀人瞬間沒了反對的理由。

  只是上臺唱首歌,就能拿到一億,還有比這更輕松的活?

  劉文杰接一個大品牌代言,一年的代言費,都沒有這么多。

  期間還要不斷給所代言品牌的各種活動站臺。

  這樣一對比,當表演嘉賓,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。

  關鍵是,這是通告,經紀人也是有抽成的。

  劉文輝找了自己哥哥助陣后,還不放心,找了公司的另一位天王。

  當時他還不理解,至于這么大費周章,找兩位天王嗎?

  現在,他明白了。

  面對林巖,恐怕拉來三位天王,也不保險。

  ……

  “姐妹們,大家快來支持哥哥啊!”

  “你一票我一票,哥哥愛的哇哇叫!”

  “我還是學生,這個星期的零花錢只有一百,只能給哥哥投一百票,我對不起哥哥,我有罪!”

  “電話號碼發到公屏上,姐姐給你充錢,一定要幫哥哥贏哦!愛你呦!”

  “已充值一千塊電話費,想贏哥哥,做夢去吧!”

  “姐妹們,發動家人一起投票啊,爺爺奶奶的手機都拿來投。”

  “現在是展現我們戰斗力的時候了,堅決不能讓哥哥失望!”

  “沒錢的姐妹,把電話號碼發在公屏上,有錢的姐妹幫忙充值一下。”

  “一切為了哥哥,沖鴨!”

  ……

  劉文杰的各大粉絲群,粉頭開始鼓噪粉絲投票。

  效果很顯著,原本已經快要打平的票數,在不到三十秒的時間內,又被拉到二十萬左右。

  ……

  25268646,25464856。

  看著再次拉開的票數差距,劉文杰心里暗暗松了口氣。

  這要是真被反超了,他這張臉,可就沒地方放了。

  偷瞄了一眼林巖,心里有些可惜。

  林巖若是沙海娛樂的作曲人,那該有多好啊!

  他作為歌壇天王,想要出一張符合大眾期待,配得上天王身份的專輯,真的是千難萬難。

  天天到處求爺爺告奶奶的收歌,好歌實在太難遇到,兩年時間能出一張專輯,都算是老天保佑。

  但即使是天王,也需要曝光度。

  對于歌手來說,最好的曝光手段,就是出專輯,拿出好的作品。

  兩年時間出一張專輯,還是太慢了。

  他為了保持人氣,不得不接一些他并不想上的綜藝節目,只為了能有足夠的曝光量。

  如果能向林巖約歌,他新專輯的制作進度,肯定能大大加快。

  林巖還這么年輕,正處于創作巔峰期。

  他若是能把林巖拉來,做他的專屬作曲人,一年出一張專輯不是夢。

  而且,林巖只用了三分鐘,就寫出了《大海》,這么經典的作品,若是認真打磨,那不得上天?

  可惜,可惜啊!

  劉文輝暗嘆。

  他沒什么能夠吸引林巖的地方。

  林巖一不缺錢,二不缺地位,他開不出什么能吸引到林巖的條件。

  而通過正常渠道邀歌,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。

  他可是歌壇天王,腦子有病,才讓自家作曲人給他寫歌。

  即使沙海娛樂和天星娛樂的關系不錯,也不行。

  想到以后沒有機會和林巖這樣優秀的作曲人合作,劉文杰就心如刀割。

  “戰況可真是膠著,現在投票時間還剩兩分鐘,還沒投票的觀眾,抓緊投票哦。”

  “你的一張票,可能就能決定勝利屬于誰,快快行動起來吧!”

  花少在投票時間,每過一分鐘后,就會出來熱場,鼓動觀眾投票。

  林巖暗暗搖了搖頭,對節目組的吃相,有些無語。

  按照節目規則,最后的勝利,屬于三小節競演,票數總和多的作曲人。

  又不是三局兩勝,有必要專門搞個投票環節嗎?

  這他媽是明晃晃的圈錢!

  現在兩首歌的票數相加,已經超過了五千萬。

  投一次票,要一塊錢,節目組能拿到多少短信費分成,林巖不清楚,但最低五五開是肯定的。

  單單是短信費的分成,節目組現在就賺了兩千五百萬。

  一分鐘賺一千萬,這賺錢的速度,印鈔機開足馬力都比不上。

  在撈錢這方面,林巖這個自帶外掛的掛逼,自愧不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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