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穿越:我的老婆是偶像歌手 > 第803章 未播先火賣小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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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巖雙眼發直,嘴角的笑意,已經連續了三個小時,看的福克頭皮發麻。

  林巖就在他辦公室的沙發上,安靜的坐著,不跟他說話,什么動作都沒有,發呆了整整三個小時!

  他想打破這詭異的氣氛,又擔心林巖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情。

  若是被他打斷了思路,怪到他頭上。

  想逃跑,留林巖一個人,又覺得不是待客之道。

  只能強忍著不適感,硬著頭皮工作,期待林巖早點醒來,他是真看著害怕。

  林巖完全不知道福克的想法,他現在腦海里,只有不斷增長的人氣值。

  一個編劇協助警方破獲兩起兇案,比他預想的還要震撼大眾。

  這么說其實不對,對個體的震撼程度,其實并沒有高到哪去。

  但架不住人多啊!

  米國的社交平臺,是面向除夏國外的所有國家的,用戶基數非常龐大。

  他在夏國再怎么倒騰,也只能覆蓋夏國的人,但在米國搞出事來,他能面向全世界收割人氣值。

  短短三個小時的時間,他的人氣值暴漲至四萬出頭。

  看增長勢頭,再過兩小時,應該就能超過五萬。

  “噠噠。”

  福克的助理推開門,領著一位中年白人進辦公室。

  “韋斯特,好久不見。”

  福克起身,熱情的招呼一聲,拉著韋斯特坐到沙發上。

  “這位就是《犯罪現場調查》的編劇,林巖。”

  福克輕輕推了一下林巖。

  “林先生,你好。”

  韋斯特伸手問好道。

  林巖清醒,握了一下韋斯特的手,笑道:“你好。”

  他一大早就跑來福克的辦公室,當然不是來找福克閑聊的,兩人還沒那么熟。

  昨晚福克打電話告訴他,著名的時代出版社,想要推出《犯罪現場調查》的小說版。

  這是米國電視劇的常規操作,一部電視劇火了后,趁著熱度,發布小說版本撈錢。

  但等電視劇播出結束后,再開始寫小說版本,時間隔太久,吃不到最多的紅利。

  所以一般是開播前,就先把事情定下來,劇本和小說一起抓,等電視劇播出結束后,立即發布小說版本,盡可能的蹭熱度。

  當然,這僅限于有名氣的編劇,普通編劇是沒有這個待遇的,只能老老實實等電視劇火了后,才會有出版社找上門來。

  林巖無疑是有這個資格的,所以福克電視臺幫他聯系了常合作的出版社,于今天見面,敲定合作事宜。

  多賺點錢總不是壞事,林巖欣然答應。

  “林先生,《犯罪現場調查》的小說版本,我們出版社愿意讓利百分之十,只拿百分之四十的銷售額。”

  韋斯特單刀直入,直接說出了自己的價碼。

  正常情況的分配方案是五五分成,出版社占五成銷售額,這五成里,包括印制書籍以及其它的銷售成本。

  出版社賺的不多,但有熱度可以蹭,不需要太多宣發費用,基本只有印刷和運輸費用,利潤還是很可觀的。

  剩下五成的銷售額,編劇和電視臺如何分,是他們自己的事情。

  哪知道一覺醒來,《犯罪現場調查》火遍全網。

  電視劇還沒播出呢,現在就這么火,事情一下子變的難辦了。

  再知名的編劇,都不敢保證自己的作品,部部都能火。

  出版社和編劇簽下劇本的小說版本銷售權后,雖然不用提前付定金啥的,但為了最大程度的蹭到電視劇的熱度,一般會提前鋪貨。

  如果電視劇高開低走,前期升天,后期墜地,出版社會有虧本的可能。

  基于這個可能性,五五分成的分配方案非常合理,各方都沒有異議。

  但林巖的《犯罪現場調查》還沒開播,就已經人盡皆知,虧本的可能性,被無限降低,基本等于沒有。

  這種情況下,愿意降低分成拿到銷售權的出版社,恐怕就不是一家兩家了。

  時代出版社雖然經常和福克電視臺合作,但雙方也沒有簽訂獨家協議,福克電視臺完全可以選擇其它出版社合作。

  韋斯特為了保證合作能順利進行,只能選擇降低分成。

  “百分之四十的銷售額分成,還得包攬成本,你們可賺不到多少錢了啊!”

  林巖笑呵呵道。

  一下子讓利十個點,可真夠狠的。

  “有的賺我們就很滿意了。”韋斯特說道。

  他不想丟掉單子,只能在自己身上割肉,餓不死就好說。

  “《犯罪現場調查》的小說版本銷售權,我可以賣給你,就按這個分成方案。”

  韋斯特有些懵逼,他原本以為,對方目前有優勢的情況下,估計還得扯皮一會,他可能還得降幾個點,才能把事情談下來。

  沒想到林巖這么干脆的答應,讓他一時半會反應不過來。

  “這項合作談完了,我們來談另一個合作。”林巖說道。

  “另一個合作?”

  韋斯特更加懵逼了。

  據他所知,林巖和福克電視臺合作的電視劇,目前就《犯罪現場調查》一部,有第二部的話,福克一定會提前告知他。

  “我準備發表一部小說,偵探類型的。”

  林巖正色道:“如果銷售情況理想,也會改編成電視劇。”

  韋斯特意味深長的看著林巖,這個夏國人,真夠精明的。

  電視劇劇本改編小說,林巖賺再多錢,都得和福克電視臺分。

  福克電視臺不可能只買了電視劇版權,其它衍生品版權,肯定都一并拿下。

  這是行業明面上的規則,再知名的編劇,都必須要遵從。

  電視劇衍生品版權的收益,大多數時候,不比播出時的廣告收益少,甚至還可能更多。

  電視臺不可能放棄這塊大蛋糕,出錢出力出平臺,就賺個廣告錢,換誰都不愿意。

  但小說拍成電視劇,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  作者或版權運營方可以選擇只賣出電視劇版權,將其它權益留在自己手中,將利益最大化。

  林巖先發布小說,再賣給福克電視臺電視劇版權,所有收益盡收口袋。

  關鍵是,林巖竟然還當著福克的面說這些。

  韋斯特偷偷瞟了一眼福克,果然,福克的面色,在林巖說出這句話后,立時陰沉了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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