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大姐愣了下,搖了搖頭,“他們不安好心,本來就是他們不對,我跟你說這些做什么?讓你在婆家難為人。”
“大姐……”
柳大嫂心底又酸又軟,眼眶熱熱的。
“你總是這樣,什么事都為我們著想。”
姐妹倆膩歪了一會兒,柳大嫂叫了三個孩子進來。
三人身上都換了新衣裳,是柳二哥去供銷社買的成衣,穿在孩子身上松松垮垮的,但幾個孩子看上去都很高興。
這種高興在看到林大姐歪靠在床頭,對他們笑時,達到了巔峰。
兩個小豆丁叫著媽炮仗一樣往床上沖。
小女孩比較含蓄,站在門口,看到林大姐朝她招手,才慢慢走過去。
柳大嫂出去找公安說事,把空間留給了母子四人。
林大姐拉著小女孩坐下,寬慰道,“樂妮兒,嚇壞了吧?沒事了啊,媽沒事了……”
“你騙人,他們把你丟進地窖,我聽到你慘叫了,你差一點就死掉了。”小女孩眼淚汪汪的控訴。
林大姐擠出一抹笑,“你看媽現在不是好好的嗎?媽跟你說過的,好人有好報……”
“你騙人!”
小女孩不信,“根本就沒什么好人有好報,你沒死是我跟何軍說去二姨家鬧你失蹤他們能拿到錢,是二姨聰明發現了不對勁,找了警察來才救了你!媽,這中間但凡有一個沒成立,你就沒了!”
“樂妮兒……”林大姐看著直落眼淚卻沒有一聲哭泣的女兒,心疼的不行。
“對不住,是媽沒本事,媽還要你一個孩子保護……”
小女孩搖頭,“沒關系,我長大了,我能保護媽了,只要媽你……”
她突然哽咽了一下,小手一點一點攥緊林大姐蓋著的被子,扁著嘴,有了些小孩子的模樣,帶著哭腔道。
“……只要媽你好好活著,好不好?”
林大姐的眼淚跟著落下,伸手把女兒摟入懷里。
“好。”
小女孩把頭輕蹭著林大姐的頸窩,哭的昏天暗地。
柳大嫂站在門口,聽這里面的哭聲,眼淚也嘩嘩往下流。
柳大哥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,她轉頭把頭埋入柳大哥懷里,悶聲道,“玉根哥,大姐那么好的人,為什么遇到的人是那種人渣!”
這事讓柳大哥說,柳大哥也說不上來。
只能說,“大姐以后一定能遇到跟她一樣好的人。”
柳大嫂嗚嗚的哭,哭累了,屋里面的哭聲也停了。
……
公安那好過,村里人的輿論不好過。
大隊的婦女主任聽說林家找了公安,來調解林大姐與何軍離婚,一臉震驚。
“好好的為什么要離婚啊?樂妮媽不是沒事了嗎?”
公安一臉無奈,“何軍一家都要把人打死了,人家不想跟他過了這不是很正常的嗎?”
“公安同志……”
婦女主任笑著勸,“這農村都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的,何軍一家是不怎么是東西,但好歹給他們娘幾個提供了住的地方,也給了他們吃的喝的,怎么著也沒讓他們流落街頭,再說……”
“這農村的男人,哪有不打老婆的?都是這么過來的……”
公安震驚,“你是婦女主任嗎?現在是新中國了,婦女能頂半邊天,不是你說的奴隸社會,婆娘也不是男人的私有物,隨便你打罵!”
“沒有隨便打罵,自己家里打兩下,這都是默認……”
“默認個屁!”公安氣的爆粗口,“打罵自己媳婦那也是犯法的!”
婦女主任鬧了個沒臉,笑臉也收了。
“這事你跟我說也沒有用啊,我總不能壓著何軍的頭讓他答應離婚?他們不答應我也沒辦法不是,再說農村哪興離婚?說出去也不嫌丟人……”
她的嘀嘀咕咕差點沒給公安氣的再度罵人。
公安又去找村長與大隊長,兩人也是沒辦法。
而且也一致認為,離婚丟人。
公安無功而返,何家村子里開始沸沸揚揚的議論。
“聽說何軍打太狠,他婆娘不想跟他過了?”
“你也聽說了?要鬧離婚呢!讓公安來當說客,咦,你說她咋一點都不嫌丟人?”
“這也太丟人了吧?!她怎么張開口的?”
“誰說不是,我可沒那個臉提離婚,要我離婚還不如我拿根繩把自己吊了……”
“嘻嘻,你說的也是,我要是樂妮兒媽,我就一根繩子吊在他老何家大門上,我看他家以后還怎么娶媳婦。”
“何軍也是,樂妮兒媽多好一婆娘,好好的日子不過,見天兒打媳婦,都給人打到住院了,人不想跟他過也是他活該!”
“說的是,但要離婚就有點過了……”
“看我家那位,結婚那年我沒生帶把的,跟我動手我忍了,我生了帶把的還想跟我動手,嘿老娘我可不忍他了,他拿棍我就敢拿刀!他白天揍我我就晚上拿著刀站床頭,給他嚇的屁滾尿流的,再沒敢跟我動過手……”
“要不咋說還是你會過日子,把家里男人收拾的服服帖帖的。”
“嘿,那有啥!就一個字兒,得狠!男人狠你得比他更狠!不然吃虧的就是你自己!
“回頭跟樂妮兒媽說說,讓她學學你,離啥婚啊都一把年紀的人了,太丟人了……”
“可不是……”
一群人蹲在河邊,一邊捶衣服一邊說說笑笑。
第二次,公安直接把何家人叫去了派出所。
給他們‘講道理’。
“你們可以不答應離婚,但我們保留起訴你們的權利,你們一家人合伙毆打林大姐屬于家暴,是犯法的;另外,你們把人丟在地窖里差點害死人這也是犯法的,我們隨時可以把你們一家人告上法庭,讓你們吃官司吃牢飯……”
何老太嚇的臉都白了。
“你們嚇唬人,我哥打自己的老婆……”
公安冷著臉,“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條。本法所稱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、捆綁、殘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、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、精神等侵害行為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三條。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聽懂了嗎?”
何小姑子一把抓住何軍,“大、大哥,是真的,他們會抓我們坐牢的!”
“那、那我同意離婚是不是你們就不抓我們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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