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快穿之腹黑主人別撩我(快穿之廚子太腹黑) > 第724 農家老太太X老光棍鄰居(十一)
  說完,轉身去倒了一杯水過來,綾修謹接過水杯后,并沒有立即喝下,而且直接轉移了話題:“家里是不是來過人?”

  主要是他喝不下這水。

  作為一個有潔癖的人,不到萬不得已,他并不想用別人的杯子喝水,盡管這個杯子的主人是原主,也就是這具身體用過的。

  更何況,原主是個典型的糙漢子,在生活中可能有些不太講究,導致他一手教出來的孩子,也不那么講究。

  因此狗蛋剛剛給他倒水的時候,并沒有先沖洗一遍杯子,便直接倒了水進去,這多少有些不衛生。

  好在狗蛋此時的注意力并沒有在這上面,聽他問起這事,連忙點了點:“嗯,我去求了孫叔過來給爹看病,孫叔說等您醒了再送藥錢過去。”

  孫叔是村里的赤腳郎中,原主之前因為感冒著涼發了高燒,人被燒得有些迷迷糊糊的,讓狗蛋急得不行,便去求了孫叔過來給原主看病。

  綾修謹穿越過來的時候,這具身體還有些低燒,不過總的來說,已經沒有什么大礙了。

  “嗯,知道了,孫叔有沒有說需要多少銀子?”綾修謹點了點頭,表示知道了,并隨口詢問了一句。

  狗蛋現在還是個孩子,再加上家里沒什么錢,原主也沒有給他錢,狗蛋沒錢交醫藥費也很正常。

  狗蛋:“要五十文。”

  綾修謹聞言,從身上摸出了一個布袋子,從中取出一把銅板數了數裝進另一個小布袋,遞給了狗蛋并叮囑道:“給,替我謝謝孫叔。”

  “爹,我記住了,您要不要再躺下來休息一會兒,我很快就回來。”狗蛋接過小布袋,一臉鄭重地點了點頭。

  他的神色看起來微微有些緊張。

  五十文不算多,但對于一個小孩子來說,可是不少錢,狗蛋應該是擔心自己會不小心把銀子弄丟,才會這么緊張。

  “嗯,你去吧,爹沒事,不用擔心。”綾修謹點了點頭,不過并沒有再躺下來的打算。

  等狗蛋走后,綾修謹低頭看了看蓋在身上這張,不知道有多久沒洗過的被子,臉上頓時露出了一抹嫌棄的神色。

  隨即下床穿好鞋子,根據原主的記憶,往廚房的方向走去,他準備燒一鍋熱水,先洗個澡再說。

  “孫叔,我給您送藥錢來了,我爹讓我替他向您說一聲謝謝。”孫叔,也就是孫郎中住的地方離得不算遠,狗蛋沒走多久便到了。

  “狗蛋來了,你爹已經醒了?燒已經退下來了吧?”

  孫郎中此時正在院子里曬著草藥,聽到聲音,抬頭看了狗蛋一眼,笑著問了他一句,語氣十分溫和。

  “嗯,我爹已經醒了,就是我爹讓我過來的,我沒問,不知道爹有沒有退燒。”

  狗蛋說完,把手中的小布袋子遞給了孫郎中,臉上閃過一絲懊惱之色,他怎么忘了問爹這點了。

  孫郎中接過銀子,笑著安慰了他一句:“你爹既然只是讓你過來送藥錢,說明他應該已經沒有什么大礙了,你不必太擔心。”

  這個年頭,誰都不容易,他也是要吃飯的,孫郎中也沒有矯情不收銀子。

  更何況,狗蛋家雖然有些窮,但還不至于連這點藥錢都拿不出來。

  “孫叔,能不能麻煩您再跑一趟,幫我爹再看看?”狗蛋聞言,心里不由松了口氣,不過還是有些不好意思地問道。

  主要是他心里還是不太放心,想讓孫郎中跟他回去,親自確認一下他爹是不是真的沒事了。

  “行吧,我跟你回去。”孫郎中聽了他的要求,也沒有拒絕。

  在這個醫療落后的時代,發高燒不是小事,還是要注意一點比較好,反正也沒有多遠的路。

  孫郎中的妻子已經去世了,他兒子目前在鎮上念書,所以此時并不在家中。

  狗蛋和孫郎中回來的時候,綾修謹剛燒好水,準備去洗個澡,孫郎中知道他要洗澡,也沒有說什么。

  給他把了脈,確認他已經沒有大礙后,囑咐了他一句要記得按時喝藥便走了。

  綾修謹洗完澡,又把被套、席子和枕頭等床上用品,都里里外外清洗了遍后,才開始整理原主的記憶。

  原主姓豐,名叫豐永年,是大興村的村民,同時也是一名老光棍,十年前收養了一個孩子。

  這個孩子便是剛才那個叫狗蛋的孩子,今年也有十歲了。

  原主年輕那會兒因為家里太窮,家中又有個臥病在床的老娘,根本沒人愿意嫁給他。

  不過原主的長相還不錯,因此曾有提出過讓他入贅,給人當上門女婿,原身自己也有些意動,不過他老娘說什么也不同意。

  原主是個孝子,既然母親不同意,原主便也沒有答應。

  好不容易等到老母親過世,原主也慢慢開始積攢了一點家底的時候,原主又意外摔斷了腿,成了個瘸子。

  在這樣的情況下,好姑娘更加不愿意嫁過來了,愿意嫁過來的,都是那種嫁過人的寡婦。

  不過原主這人也有自己的驕傲,寧愿沒有媳婦,也不愿意如此將就,以至于拖到三十好幾,成了個老光棍。

  好在原主這人想得開,對于娶不娶媳婦這件事,倒是沒有太過強烈的期望。

  在原主看來,他如今自己一個人過日子,也沒什么不好,俗稱一人吃飽全家不餓,還不需要操太多的心。

  不過也不知是老天見不得他這般‘咸魚’,還是憐憫他一個人過太孤單,竟給他送來了一個孩子。

  原主某次干完活下山的時候,在山腳下撿到了一個嬰兒,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家人遺棄的。

  這個孩子當時哭得聲音都沙啞了,呼吸也有些微弱了,原主便把孩子抱了過來。

  原主后來四處找人尋問,看下附近是否有人丟了孩子,結果一無所獲。

  原主眼看著好幾日過去了,都一直無人上門認領孩子,又不好讓這個孩子自生自滅,便生出了收養這個孩子的心思。

  原主想著,這個孩子雖然與他沒有血緣關系,但孩子跟他姓,養大了也和親生沒什么區別。

  于是給這個孩子取了名字,大名豐收,寓意田里的糧食日后年年豐收,至于小名則叫狗蛋。

  俗話說賤名好養活,村里子叫這樣的名字的孩子不在少數,什么大毛二毛、石頭、鐵牛、虎子、大錘、傻蛋,叫什么小名的都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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