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末日漂流記 > 第一百八十四章 真男人傳(4)
  季守在廢棄工地旁的一處活動房,找了個住所。

  這里是一處未完工的承包地,十年前,這里紅紅火火,外地來的開放商,說要在這兒建工廠,可那伙人是騙子,是個皮包公司,開發了一半就卷資跑路了,聽說是跑到了外國去,根本沒法找。

  于是這地方就成了個扎手的刺球,本來選址就在邊緣地帶,一片荒蕪,工人們舉著牌子討債,短短半個月,就從一個火熱的新區,變成無人問津的廢墟。

  這事還上了新聞頭條,幾乎全市人都知道。

  之所以選這地方住,就是因為沒人會來,沒人的地方代表著安全,不會有活尸。

  那種好的房子,就算是鄉下地方的宅基地,也會有活尸,對他一個活人來說,是有極高的風險的,他雖然不會被空氣感染,但如果被抓傷,恐怕沒法活下來。

  這間房子有些漏雨,沒關系,他找了瓦片把漏洞補上,他用油漆桶燒火取暖,在那個雙層床上睡覺,找了厚厚的暖和的被子。

  他把隔壁的房間改造成一個儲物倉庫,儲存著他找來的糧食和干凈的水。

  外面的走廊上掛有竹竿,天晴的時候,他就把衣服晾曬在那里。

  他遭遇過幾次危機,那件軍裝變得破破爛爛了,但他沒有丟掉,而是用作紀念,掛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。

  他一個人生活,除了沒人交流以外,過的還算不錯。

  他每天都會鍛煉身體,在軍隊時他就養成了這樣的習慣,他保持了良好的身材,靠著剩下的子彈和槍,他有驚無險地搜刮回來一批食物和藥物,他用賬本記錄他擁有的東西,專門的賬本,用多少取多少,都寫的很詳細。

  他有嘗試過去找活人,但在他的活動范圍內,從沒遇到過活人,那些曾經出現過的軍隊,也銷聲匿跡了。

  軍隊離開前,有人交給他一個衛星電話,還有一些槍械相關的專業手冊,他后來試著打那個電話,但毫無反應,不知道那支軍隊是否出現了什么狀況。

  就算一個人,他也堅強地活了下來。

  他有良好的健康管理和心理管理,雖然有時會覺得寂寞,但夜晚的時候,坐在火盆前,撫摸著手心的戒指,看向窗外城市的倒影,想想過去曾在這座城市生活的十幾年,心就還是熱的。

  這樣生活大概過了半年,他的子彈所剩無幾了,那一天他打算去附近的某個超市看看,寄希望于這些子彈能再幫他收獲一批食物。

  就是那一天,他撿到了一只流浪狗。

  那只瘸腿的,難看的,臟兮兮的狗,不知道是從哪里跑出來的,它竟然幸運地活了下來,一群活尸追逐著它,過去半年后,這些活尸已經不比當初,它們或多或少都出現了腐爛現象,速度和反應變得遲緩,更好對付了。

  那只狗跑進了工地,跑進了一根水泥管道里,他跟了過去,猶豫了片刻,用僅剩的子彈,把一共十二只活尸槍斃了。

  十二只的數量,他不敢用近戰武器,一旦受傷,他就死定了。

  他用晾衣桿把那只瑟瑟發抖的小狗戳了出來,把它帶回了房間。

  它看上去真的是很丑,骨瘦如柴,長著皮膚蘚,光禿禿的,皮膚上長著一粒一粒的小疙瘩,渾身泥水,有股難聞的騷味。

  季守燒了熱水替它洗澡,它身上的蘚太多了太深了,都長到了肉里。

  他幫它把毛發全部剪掉,盡量喂它好的食物,幫它烤干身子,給它使用了珍貴的藥物,耐心地照顧了它快一個月的時間,終于它還是長出了新的毛發,挺了下來。

  生命很脆弱,但也很頑強。

  于是他有了一個室友,就是這條小狗,他給小狗取名叫小白,因為它新長出來的毛,是白色。

  下雨的時候,他就抱著小家伙,坐在火盆前,靜靜地注視著跳動的火焰,聆聽雨聲。

  他撿到了一個紅色的飛盤,用這個飛盤逗小家伙玩。

  小家伙的嗅覺很靈敏,能找到他找不到的食物,他算是塞翁失馬,雖然丟了子彈,卻靠著這條小狗,又找到了一些吃的。

  他研究槍械手冊,學著自己做子彈,學著改裝槍支,讓它變得更趁手。

  他在這個板房附近住了三年,附近再也找不到吃的了,不得不換個地方住。

  走的時候,沒帶上太多的東西,一個包就能裝得下。

  他換了新住所,更靠近市區一些。

  在這里他又住了兩年多,他覺得他像是個與世隔絕的獵人,有一條聰明的獵犬,在危險的世界里,獨自狩獵。

  世界好像變不回原來的樣子,但他還是頑強地活著,他不想忘記他愛的人,不想忘記曾經擁有的一切。

  他獨自守望回憶,這里的風景他都記得,他過去是一名交警,交警是要走遍所有路口的,是要記得城市的地圖的。

  每一條街道他都熟悉,他曾經在那個十字路口站崗,在路中心站的筆直,用手勢指揮交通,可這里再也沒有車水馬龍,只有死一樣的寂靜,和游蕩在那里的活死人。

  馬上就六年了,他想,如果一切都沒有發生,如果世界沒有變,他一定已經結婚了。

  他的婚禮一定會在海邊舉辦,他會牽著新娘的手,來到媽媽的身前,和她擁抱,說不定那個自強的女人會流淚。

  他應該還會有一個孩子,如果一切順利,現在孩子應該有四五歲了吧,已經是會說話,會走路的年紀,會喊爸爸媽媽,會篤篤篤地朝著他跑來。

  他可以和他愛的人擁抱,親吻。

  可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,他握著那枚很久以前買的鉆戒,用小刀在戒指的環內,刻著他愛人的名字。

  其實不需要刻,他從來沒忘記過,不管是他的愛人,還是他的媽媽,他都記得,記的很清楚,記得她們笑的模樣。

  他在心里盤算著日子,一點點數著。

  快六年了啊...那場約定好的婚禮,推遲了六年了啊...

  看著窗外飄落的枯黃樹葉,他想,時間過的真快,又是一年的秋天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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