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請個律師打官司 > 第四章投訴與上訴
  臨海縣司法局律師管理股。辦公桌邊坐著一頭白發的張江南的父親張春,坐在對面的是神情嚴肅的王明先股長。阿蠻一臉沮喪地站在旁邊,手里拿著張江南案的卷宗。

  “我們花了五百塊錢,律師當初沒有和我們說離不開。如果律師當初給我們說這個婚離不開,我們不可能交這個錢的。你知道村上人現在都說我們沒本事,在外面沒關系。有多看不起我們嗎?我們的老臉都丟盡了!”張春十分生氣地拍起了桌子。

  “那李律師當初和你打下包票,說一定能離開的嗎?”王股長十分溫和的問道。

  “他雖然沒有這樣說,但是我們從他的神情上看,應該是沒有問題的。”張春仍然顯得比較激動。

  “李律師,和委托人簽過訴訟風險告知書了嗎?”王股長抬頭,把目光轉向了李阿蠻。

  “簽了”阿蠻邊說邊把一份文件遞到了王的手上。

  王股長接過文件,把它輕輕地放到張春面前的桌子上。用目光示意張春看看文件再說。

  “我那個笨兒子不認字,律師叫他簽什么,他當然簽什么。”張春連看都不看一眼這份材料。

  “老張啊,我說大家都不容易,是不是?論年齡,我比你不小什么。你和李律師又是親戚。你看這樣行不行?現在的這個判決并沒有生效。先上訴再說吧。上訴期間的二審代理費就免除了吧。我們局里給你辦個法律援助手續,還是由李律師援助你這個案子。你看怎么樣?”

  “那如果二審的結果我不滿意的話,領導還要為我做主。”張春有些心不甘的說。

  “那看看二審結果再說,走一步說一步話吧。”王明先站起來,做出要送客的架勢。

  阿蠻找到原一審法官孫兵,將張江南的上訴狀遞給了他。

  “李律師,這個案子的上訴沒有什么意義呀。能不能好好勸勸當事人,讓他不要上訴了,過六個月再起訴。不就可以了嗎?我們法院這邊有個內部的判決慣例,就是第二次起訴一般都能夠判離婚的。”孫兵向阿蠻投來一絲求助的目光。

  “孫庭長,實在沒有辦法,委托人已經把我投訴到縣司法局律管股了。”阿蠻一臉無奈的說。

  “兄弟,我剛剛提個副庭長,就幫幫你老哥的忙吧。上訴率過高會影響我們法官的考核!”孫兵求助的神色更加濃重了起來。

  “這樣吧,孫庭長,我把張江南明天叫到你這兒來,你再親自做做他工作吧,我實在做不通啊。”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,阿蠻只能做到這一步了。

  “那,好吧”孫兵也無可奈何地說道。

  吃過午飯,阿蠻帶著實習律師小張,分別騎著一輛自行車到張巧巧事發現場看一下。犯罪嫌疑人堅決否認殺人的事實,本案的疑點實在太多。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只能到現場看一下。

  兩人從縣城騎了兩個多小時的自行車到了林志所在村子的村西老山。正像照片上反映的那樣,這里山勢較為陡峭,屬于馬陵山的一個山峰。從東山角下向西只有一條窄窄的爬山小路。山頂上稀稀拉拉的長著一些松樹和老槐樹。整座山上都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墳頭。盡管現在是白天,山上空無一人。陣陣陰風吹來,他們的心中還是充滿了恐怖。

  兩人推著自行車,沿著這條彎彎曲曲的小路費了好大的勁,才到了山頂,找到了照片上顯示的這條山溝。這是一條長滿了荒草的山溝。像人臉上的一條的疤痕,彎彎曲曲的盤繞在這座山上。村民們把這條溝稱為走尸溝,林志所在的這個村叫桃園村,就在東山腳下。據桃園村的老百姓講,這座山解放前盤踞著一股土匪。他們殺人如麻。這些土匪經常把尸體拋在這山溝里。后來這伙土匪就被解放軍剿滅了。但有時在皎潔的月光下,有人還發現這山頭上飄著些女鬼的尸體。不住的吐出紅色的長長的舌頭,有時還會發出凄厲的慘叫聲。所以老百姓稱這條山溝叫走尸溝。即便是在解放后,溝里發現過不下三具的無名女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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