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清末的法師 > 第322章 私人偵探
  【我們終于回到了人類城邦。】

  【因我成功于危險的冥河之洞,解救了地精,怪人對我千恩萬謝。】

  【他陷入瓶頸的生物大腦工程,終于能夠有所突破。】

  【但是,地精對此極力反對。】

  【怪人沒想到,費盡心機救出的地精,會是這樣一種反應。頓感失望。】

  【這對老友,爭吵了數天。】

  【最終,地精答應怪人,只要他能取得那本神秘的生物余孽筆記本,他就答應幫忙參與研究。否則,他絕不會參與此事。】

  【怪人又找到了我,想讓我再次踏入鮮血荒地中尋找筆記。】

  趙傳薪此時拿著日記,就站在船舷旁。

  天上有大片的海鳥盤旋,伺機而動,隨時沖下來看看有沒有機會在人類殘羹冷炙中,分一杯羹去。

  這說明,就快要到海岸線了。

  他精神一振,趕忙寫:

  【我對怪人說:鮮血荒地危機重重,面積廣闊,危險程度不下于冥河之洞。】

  【怪人說:勇者,此事我已經上報給城邦。只要你辦到,城邦愿意賦予你無畏先鋒的稱號。】

  趙傳薪“噗嗤”笑出聲來。

  上次是探險家變成了勇者,這次從勇者升級為無畏先鋒。

  稱號無疑是有些作用的。

  但這種任務,要是只給一個稱號,那未免太便宜城邦了。

  他寫:

  【我說:我的朋友,城邦未免過于吝嗇了。】

  【怪人赧顏說:勇者,無畏先鋒有所不同,除了名譽,城邦和熊人貿易時,獲得了他們的身體平衡術。城邦會贈與你協調之術作為獎勵。】

  熊人的身體平衡術?

  早在當初,趙傳薪就有機會得到這種東西。

  但是當初他最終選擇了大力丸。

  這是意外之喜。

  趙傳薪琢磨了一下,上次本就承諾了怪人,會去幫他尋找筆記。

  當然,筆記現在就在秘境里吃灰呢。

  筆記價值巨大,名譽、平衡術外加生物智能這三種獎勵,似乎還有點不夠。

  他寫:

  【我面露猶豫。】

  演技,還是要靠演技的。

  【怪人焦急道:勇者,還在猶豫什么,如果取得筆記,人類文明將迎來一次巨大的變革。】

  趙傳薪寫:

  【我繼續面露猶豫。】

  他知道單靠“我”那善良的性格,是肯定無法頂得住怪人的游說的。

  【怪人咬牙說:勇者,在你離開這段時間里,我研發出了最新的電的科技。只要你取回筆記,我會為你升級雷神之錘,讓它變得可以用意識操作,隨意改變形狀、威能、甚至是距離。這種技術,被城邦列為最高機密,我也是要私下冒險替你完成的。】

  趙傳薪眼睛一瞇——來了!

  果然還是讓他榨出了油水。

  【我答應了怪人,并承諾即刻出發。】

  【但是生物余孽的筆記,此時就在我手中,我究竟該怎么做呢?】

  愚蠢。

  趙傳薪寫:

  【我打算帶著兄妹兩人走出人類城邦,隨便找地方藏匿一段時間,然后裝成滿身疲憊的回來即可。】

  【我準備好了物資,帶著幾乎被城邦繁華迷花了眼睛的兄妹,再次踏上旅途。】

  【只是這次,卻不知何去何從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】

  趙傳薪放下心來,合上日記。

  因為,美國西海岸到了。

  ……

  夏威夷,檀香山,卡納卡部族,基希家里。

  基希正在給他兒子馬卡尼剜腿上的蛆蟲,因為腐肉已經被啃食干凈了。

  清理干凈后,他拿趙傳薪留下的酒精,倒在傷口上。

  “疼嗎?”

  馬卡尼搖頭:“不疼,我是被戰神賜福過的非凡之軀。”

  他很自豪,對趙傳薪的話深信不疑。

  果然,身體日漸轉好。

  基希看看兒子的臉色,很健康,也不發燒了。

  等包扎上,馬卡尼甚至直接下地活動手腳,伸舌頭瞪眼睛,嘴里發出斯斯哈哈的聲音。

  以此來表示自己的健康和武勇。

  基希大喜:“真的好了!不愧是諸神的化身!我要將這件事去告訴大祭司……”

  ……

  在紐約威斯特徹斯特郡北塔里敦鎮。

  弗萊迪·帕維特又又又給約翰·勃朗寧打電話了。

  “勃朗寧先生,還是我,伊森莊園的弗萊迪·帕維特。等等,你先別掛電話,長話短說,莪已經征得家主同意,給您三倍的設計費。”

  約翰·勃朗寧非常之不耐煩的說:“先生,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,是你的家主的想法,永遠都不可能實現,因為不可能!死了這條心吧,絕對不會出現一把,有重機槍性能、卻同手槍大小的槍械,這絕無可能!請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,否則我會通過關系,讓當地的警察去拜訪你。”

  說完,直接掛斷電話。

  此時的約翰·勃朗寧,已經63歲,花甲之年。

  他的頭頂禿了,兩側的頭發和胡須花白。

  但是,他的目光和瘦削的臉頰棱角,依然像鷹隼那樣犀利。

  掛斷電話后,他摩挲唇上胡須,陷入沉思。

  他首先不認可那個莊園主的理念和想法,但同時還有個原因:

  有人跟他打過招呼了,讓他絕對不要和伊森莊園有任何合作。

  那人挑明了,這是約翰·摩根和約翰·洛克菲勒的雙重決定,同時也是美國大老板的意愿。

  約翰·勃朗寧喃喃自語:“該死,這個莊園主,他還不知道,自己究竟招惹了什么可怕的人物!可憐的家伙,愿上帝保佑他!”

  在美國,那幾個人跺跺腳,地都會搖三搖。

  那一群掌握了這個國家的經濟命脈的家伙,一旦聯合起來,連大羅都算不上什么。

  他們要對付伊森莊園的莊園主,約翰·勃朗寧認為那人死定了,沒有人可以在這種圍追堵截下能夠幸免于難。

  沒有人!

  而弗萊迪·帕維特也陷入了苦惱當中。

  他剛收到了來自西海岸的電話,是趙傳薪打來的。

  趙傳薪告訴他,即將乘坐火車走陸路來紐約,用不多久就能到。

  心煩意亂的他,起身出了屋子,在莊園里散步。

  來到花園處,他看見了本杰明·戈德伯格和馬庫斯·恩克魯瑪。

  本杰明·戈德伯格一如既然的魂游天外,對著天上的一片奇形怪狀的白云怔忪發呆。

  而馬庫斯·恩克魯瑪手里此時正拿著一本《贊美詩》,這是本杰明·戈德伯格送給他的。

  據說,是鎮子上學校里老師安排的課業,讓學生背誦一千句《圣經》里的詩文,只要能背誦下來,就會獎勵一本《贊美詩》。

  本杰明·戈德伯格輕而易舉的得到了這個獎勵,卻棄之如敝履,隨手就送人。

  弗萊迪·帕維特看到了他們,眉頭不由得緊皺起來。

  鎮子上的人,因為這一黑一白的一對好友,詆毀說伊森莊園是藏污納垢之所。

  歸根結底,還是因為馬庫斯·恩克魯瑪的膚色和身份,以及他那不太靈光的腦袋。

  愚昧的鎮民,甚至覺得是弗萊迪·帕維特施展了某些邪術,才導致本杰明·戈德伯格著了魔般的往伊森莊園跑。

  起初弗萊迪·帕維特并不在意,但時間久了,難免也受到這些言論的影響。更何況,警長喬治·馬歇爾,三天兩頭的往莊園跑,一而再的逼迫他驅散這對好友。

  弗萊迪·帕維特凝眉說:“本杰明,你怎么不去學校讀書?”

  本杰明·戈德伯格聽見了他的聲音后,回神說:“帕維特先生,今天學校講的內容,我都清楚了,所以我不想去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弗萊迪·帕維特拿這個天才少年沒辦法,他又對馬庫斯·恩克魯瑪說:“馬庫斯,高節茅的花瓣,掉落的到處都是。女傭們打掃進垃圾桶里,她們力氣小搬不動,你去幫忙將垃圾倒掉。”

  馬庫斯·恩克魯瑪趕忙起身,將《贊美詩》小心的揣進兜里,盡管他根本不識字,但是這本書他卻寶貝的很。

  本杰明·戈德伯格皺眉:“帕維特先生,我一向尊重你,可你為什么總是想方設法的拆散我和我的朋友?”

  弗萊迪·帕維特語塞。

  他總不好說,是因為人言可畏,壓力山大吧?

  正想著用什么方式去搪塞。

  卻見一個風度翩翩,氣質不凡的紳士,來到了莊園大門口。

  他穿著考究的襯衫,即便眼熱的夏季,袖子也沒有挽起,袖扣是高爾夫球桿形狀,上面還鑲嵌著紅寶石。

  他戴著遮陽禮帽,胡子修剪整齊,皮膚細膩,從外表就能看出他的良好出身和不凡的生活品位。

  比如弗萊迪·帕維特就知道,光是這個男人的胡子,就一定用了貝魯姆剃須液,然后要用精油滋養、胡須蠟定型,最后還要上法國卡隆牌子的古龍水。

  這個男人手臂,被一個氣質溫婉的婦人攬住。

  這個女人穿著極有層次感的絲綢長裙,也許是為了應付鄉間小路的崎嶇,她沒有搭皮鞋,而是穿著一雙舒服的帆布鞋。

  頭發蓬松,發飾精致,臉蛋線條是柔美的鵝蛋臉,五官非常漂亮。

  弗萊迪·帕維特見了愣了愣,覺得他們有些眼熟,好奇問:“我是伊森莊園的管家,請問二位有何貴干?”

  男人摘下帽子,開口說:“帕維特先生,我是本杰明的父親,我叫塞繆爾·本杰明。這是我的夫人,瑞秋·克維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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