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四合院:開局就下鄉 > 第91章 出版搞定
  接下來的事就好辦了,先是打聽了下英國本土出版社在這邊的分公司,不過他寫的是美式的英語,到時候可能要修正一下,不過這都是小事!

  林業有很大的把握這本小說一炮而紅的,但要先出版啊!

  其實林業早就在留意了,雖說之前他打算直接在美國出版的,但不由自主的就打聽了。

  本就有些消息了,找起來也方便,第三天一大早,林業已經站在出版社的門口了。

  這只是個辦事處,畢竟這邊現在還是英國的殖民地,懂英語的人還是挺多的。

  可能是那邊的報社在這邊水土不服吧,辦事處寥寥幾人都無所事事的喝咖啡聊天,并沒有發現林業進來了。

  本以為里面會是金發碧眼的白人,哪知道一屋子的同胞...

  “請問主編在么?”

  “你是誰?找主編有事么?”

  “嗯,有本小說想出版,想請主編看看。”

  “放這吧,留個地址,要是可以的話我們會給你寫信的。”

  傲慢!這是林業的第一感覺,跟林業說話到現在都沒從以椅子上站起來!

  但人在屋檐啊,這時候不是裝逼的時候,從口袋拿出一包煙不著痕跡的塞在跟林業說話這個人手里。

  “幫幫忙,英文小說,我比較著急,幫我引薦一下!”

  林業也沒有在這上面摳門,煙是最好的,很有面!

  “行,你跟我來吧,不過結果怎么樣我不能保證啊,還要看你小說的質量。”

  說完就站起來帶著他往里走,來到一個辦公室門口。

  “主編,有位作家想見您,他帶來了一本英文小說想請您看看。”

  “進來吧。”

  漢語有些蹩腳,不過林業還能聽的出來。

  進門后,林業實在不想連聽帶猜猜去猜他說什么,直接用英語開始跟他交流,并且把第一集放在他的面前。

  可能是林業的英語給他加分了,這位主編拿過書戴上眼鏡開始認真的讀了起來。

  這一讀就是兩個多小時,林業實在忍不住了,這要是等他把這一本都讀完要等到什么時候!

  “主編,我的小說怎么樣?”

  被打擾的主編先是很不開心,但瞬間就發現了現在是在干什么。

  ”還行,這本書我們可以出版,一萬英鎊買斷,這個價格很不錯吧。”

  不錯你奶奶個腿!真當我是棒槌呢!

  “主編先生,您既然不尊重我和我的書那我們就不用談了,我想我的書有很多出版社喜歡!”

  “別著急!我們再談談!你說說你的要求!”

  本來這時候是不能暴露底牌的,但林業不想跟他掰扯,資本家的嘴臉暴露無遺,實在不行換一家!

  “英國的出版交給你們,你們只有發行權,還有,我要百分之十五的分成!”

  這個條件太苛刻了,但林業不著急,討價還價嘛,再說了,他還有大殺器呢。

  “不可能!絕對不可能!你要知道你只是個新人作者,并沒有名氣!”

  “是嘛,那我的小說怎么樣?”

  “我承認你的小說不錯,但這并不能吸引人去買你的書。”

  好吧,看來咱們是不能合作了,那我就先走了。

  “別,百分之八!我們要全球的發行權!”

  “不可能,先不說分成,就是全球發行你們也沒那個能力!”

  “我們有合作伙伴!您放心,全球發行,我們可以的!”

  林業想了想,全球發行也行,省了他不少事,反正他現在也沒時間去操作,況且其他的版權都在自己手上。

  “百分之十三,簽字費五十萬美金,對了,我要美金,我不要英鎊!”

  這些事都要提前說好,不然到時候啰嗦,現在國際上還是么遠吃香,要先說好。

  “不可能,那么高的分成從來...”

  “后面還有六集!”

  “好的,我們現在就簽合同,并且,您接下來的作品我們有優先選擇權。”

  這才像話嘛,不過合同肯定不會現在簽,他不懂這個,別掉坑里,這些老外心黑呢!

  “您先準備好合同,我需要叫一下我的律師。”

  事情搞定,林業帶著草稿出門直奔律師事務所,直接找最好的!不差錢!

  以前港幣一小時,奶奶的,裝打發了,他實在沒想到八十年代的律師那么貴!早知道他當時就該去學法律!

  “陳律師,等會麻煩您了,我先跟你說一下我跟他談的條件,我的小說在他們出版社出版,小說的全球發行權交給他們,銷售分成百分之十三,簽字費五十萬美金,還有,結算用美金結算。”

  “我明白了,還有一點要補充一下,注明他們只有發行權,資本家是很無恥的,千萬要小心。”

  林業也沒有把事情都交給律師,都是第一次見,留心很正常!

  再次回到老外主編的辦公室,兩人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著,至于合同是這邊的工作人員在跟林業帶來的律師交流。

  還好林業懂英語,這逼果然在給自己挖坑!好在請來的律師給力!

  足足忙活了三個多小時,終于把合同簽了,簽字費還沒給,主要是林業還沒有銀行賬戶,明天先去辦理賬戶再說。

  “陳律師,今天麻煩你了,感謝!”

  林業直接點了五千港幣,多出來的算小費,今天他雖然一直在跟那個主編聊天,但一直關注這他們,怎么說呢,很強勢!

  “這是我的工作,多謝林先生了,這是我的名片,有需要可以打電話。”

  也不知道律師是不是都他這樣,一板一眼的,給人的感覺就是很有禮貌,但很有距離感,可能有本事的人都有些怪癖吧。

  今天心情很好,回去的路上買了不少吃的,雖然這事不能跟他們說,但是不妨礙他慶祝啊!

  “霍!你小子不過了啊,這么多東西,要一百多港幣吧!”

  “嘿嘿,路上見到錢了,我們那的習俗,撿到錢就要趕緊花掉,不然會扣福氣的。”

  “你小子運氣正好,既然見到錢了我們就不客氣了!”

  別說在這了,就是在家里也沒吃過那么豐盛的菜啊,都是葷菜,素的都不配上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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