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無限流:在驚悚世界當萬人迷陸黎柏斯 > 第140章 顧聿初的項鏈【第一次見到你】

顧聿初與顧臻異父異母,無任何血緣關系,僅稱呼為哥。)

進入死靈游戲前,顧聿初的人生有兩部分,以16歲為分界點。

16歲之前他沒見過父母,相依為命的爺爺在他10歲時病死。

租的地下室到雨天就會漏水斷電,房租卻風雨無阻地要交。

爺爺離世前交給他一張銀行卡,說這張卡每個月都會由他根本不想管小孩的父母打來1000,剛好和房租抵銷。

他上不起學,也找不到工作,只能靠著爺爺的朋友,經人介紹再介紹,進人數少的私人小廠干零工,打螺絲、做電子板、做縫紉、手工做打火機……

或者混進不需要用電腦錄入信息的工地里,裝成一個成年人去扛磚頭、砌墻。

直到16歲生日當天,剛好收到了一筆工資,他決定去吃一頓有肉的。

穿著磨出洞的破衣服,他在巴掌大的蒼蠅小館里等著上菜,卻等來了幾位不速之客。

幾個男人都西裝革履,渾身上下透著錢的氣息。

走在前面的男人氣質最出眾,五官也是顧聿初長這么大以來見過最優越的。

比他在廣告海報上見到的明星還要帥。

走近時,身上有種清冷的味道。

這個男人與貧窮的環境格格不入,還帶來一個顛覆他十六年人生的消息。

“我是顧臻,以后你也改姓顧。”

“跟我回顧家。”

他是顧家十六年前被抱錯的小少爺。

A城上流圈子里有四家能只手遮天,顧家是其中一個。

顧聿初沒等到上菜,就被請上了一輛賓利。一切都像做夢一樣,隨意又無厘頭。

顧家如此厲害,孩子卻能被隨隨便便抱錯。

抱錯后又過了這么久才找到他。

他有很多疑問,最后低頭看著因為自己鞋底的污泥而踩出臟印的毯子,開口問道,“你是誰?”

顧臻說,“我是你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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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了顧家,他才知道自己在生日那天點的肉,放在現在的餐桌上,連肉絲都算不上。

顧臻也不是他親哥。

顧夫人身體不好,當年生下顧聿初后大出血,搶救回來被醫生告知以后都不能生育。

被抱錯的男孩沒有富貴命,還沒到能開口說話的年紀就夭折,傷心欲絕的顧夫人領養了顧臻,當做顧氏的接班人來培養。

顧臻比他大五歲,接他回顧家的那個月,剛開始接手家族生意。

顧夫人見到他穿著破爛衣服,哭得雙眼通紅給了他一張黑卡。

“聿初,之前十六年虧待你了,以后不會再過那些苦日子,這張卡你先拿著當零花錢。再缺錢了,或者想要買什么,就和媽媽說,一定盡量滿足你。”

顧聿初看到卡上的余額。

一瞬間以為是顯示出了問題。

要不然數字后面怎么會跟著那么一長串的0.

顧夫人給了他五百萬的零花錢。

他拿著這么多錢都不知道該怎么花。

明明前一天,他還是個在餐館里多花一塊錢加個雞蛋都要考慮很久的窮光蛋。

顧家的錢和權帶他提升了太多的階層。

他一下從需要跪著看別人變成了別人需要跪著看的人。

也讓他接觸到了更多、更廣闊的圈子。

顧氏流落在外、受盡苦難的小少爺被找回來了。

他被帶著出入各大名流場所,顧氏甚至還高調地開了一場歡迎會。

一時之間,A城的上層圈子都知道了他的名字。

顧聿初。

他在顧家過了衣食無憂的兩年,每天和顧臻住在同一屋檐下,卻很少能碰面。

顧臻剛接手公司,很忙。和他照面也只簡單地問候兩句,摸著他的頭發,說他要多喝牛奶多吃點,長長身體。

明明顧家人都在圍著他轉。

他的眼神卻總落在離自己最遠的顧臻身上。

也總想讓情緒冷淡的哥哥多看自己幾眼。

-

顧夫人怕他沒有朋友,捐了一棟樓,讓他在成年后輕松進入一所學校,能夠多和同齡人交流。

但是他連識字都吃力,每天上課,老師一開口說話,他就昏昏欲睡。

這所學校里有錢人家的小孩很多。

大家都叫他顧小少爺,搶著坐在他身邊的位置,大家都想當他的朋友。

“顧小少爺好認真,上課還做筆記,我以前高中都沒這么認真過!”

“上課多沒意思,我新買了輛車,從國外空運回來,改天大家出去兜風!顧小少爺一起去嗎?”

“今天的課真無聊!我們的身份,逃課都不會掛科,與其在這里浪費時間,不如去玩點好玩的?”

他不知道什么是好玩的。

被帶著去蹦迪,去酒吧喝酒,在夜晚飆車兜風,整個人都在極端的興奮中感覺到以前從未有過的刺激。

原來這就是交朋友。

確實比以前一個人待在家里要開心多了。

酒吧里,他在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中,被越來越多的朋友圍在中間。

大家手中的酒杯相撞,有人給顧聿初遞了一杯。

“顧小少爺,我家和顧氏今年還有合作,這杯我敬你,要讓你哥多帶我們。”

他剛接觸到酒,覺得并不好喝。但因為這一句里提到的顧臻,因為大家誤以為的他和顧臻親密的關系,鬼使神差地喝下這杯酒,模棱兩可道,“我回去問問我哥。”

“雖然你是顧氏才認回的孩子,但小顧總絕對寵你!之前咱們幾次來酒吧鬧得太晚,不都是小顧總來接你的?”

酒精上頭,顧聿初也想起來了。當時顧臻不放心他,打了幾個電話問他在哪里、怎么還不回家,最后親自開車來接。

哄笑聲打斷了他的思考,朋友們轉酒瓶選今晚的“幸運兒”。

“輪到誰來買單了?”

酒瓶停下,被指著的男人假哭,“你饒了我吧,我剛買了輛巨帥的摩托被我爸發現,凍結了銀行卡,身上掏不出一千塊來。”

“大家都是朋友。”顧聿初想起自己那張怎么用都用不完的卡,開口道,“今天我來買單吧。”

他開始頻繁去酒吧,也經常請客。

因為出手大方闊綽和“對朋友好”而第二次出了名。

每一次他花錢,大家就對他更熱情。

朋友介紹更多的朋友,酒吧和舞池的燈光一晃,誰的臉都看不清楚。每晚都有不同的人給他遞酒,這些酒喝了就讓人覺得飄飄欲仙,能忘記一切煩惱,甚至還會產生幻覺。

沒人知道他玩得這么瘋只是為了能讓哥哥來接他回家。

不進酒吧之前,他一個月和顧臻能見上三面都算多。

進酒吧之后,每個超過12點的晚上,顧臻都會開車來。

他用一款很冷淡的男士香水。

每次顧聿初聞到這個味道。

就知道顧臻來接他了。

如果他醉得不是很厲害,他們還能在車上簡單聊兩句。

直到有一天顧家把他禁足停學,不讓他再和那些朋友來往,他不明所以地被關在房間里,時間長了竟然覺得渾身上下被螞蟻啃食般的癢。

他覺得冷,又覺得疼,拍著門想要出去,渾身又使不上力氣,只能倒在地上不停地抓自己的皮膚,虛弱的叫一個總是在他幻覺中出現的人,“哥……”

有人從門口進來,把他抱起放在床上,給他喂水。

他疼得渾身發抖,打翻了水杯,被子全潮了。

抬頭時,他第一回看到有了怒氣的顧臻。

“別人給你的水,你隨隨便便就喝了,里面下了東西都不知道!現在吃個藥就這么難?”

“公司的事情基本穩定下來。媽只會溺愛,爸身體不好這次還被你氣住院了。顧聿初,以后我來管你。”

“先把你在外面染的癮給戒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