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邪王快走開,王妃自帶空間來種地 > 第15章 兩個黑影
  次日天剛亮,丁梅氏就開始拾掇拾掇自己,準備回趟娘家。這多年未回娘家,回去總得體體面面的。

  臨了,還戴上原主娘親陪嫁的那根銀簪子。也就是因為這根銀簪,才引得原主的娘親和外公丟了性命。

  丁筱筱不知道丁梅氏和網英又開始使壞,仍然每天早上去大棚采摘豆角茄子等等各種蔬菜。

  還不忘每天都記得割上兩捆韭菜。因為之前這里的人們居然沒有吃過韭菜。一個簡單的韭菜炒雞蛋,讓大家特別喜歡。許老板特意叮囑,韭菜每天都要送。

  今天村長照例把車裝好,丁筱筱叮囑村長,幫她買一些小雞仔兒,小鴨仔小鵝什么的回來。

  她已經想好了,養些雞鴨鵝什么的,雞,鴨糞是有機肥,而且不含任何化學成分。由于自己的這些地,土質太差,所以她要想辦法改善。

  人人都知道,地靠土養,苗靠土長,種菜先從增加土壤肥力開始。只有保持土壤自身的生態健康,才能孕育出健康的農產品。

  作為農科院的研究員,丁筱筱自然是懂得,這些家禽消化能力較差,只能消耗百分之25的營養成分,而飼料中另有百分之75營養成分隨著糞便排出,因此糞便含有氮、磷、鉀、有機質、氨基酸、蛋白質等成分。

  而且這些糞便有機肥,可以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,改善土壤的物理、化學和生物特性,使土壤熟化,提高地力。有了充沛的肥力加持,地里長出的蔬菜,才更加鮮嫩可口。

  另外再輔以每天做飯的草木灰。草木灰最大的功效就是殺菌增肥。草木灰中含有大量的營養元素,例如鉀元素、氮元素等,除了能夠增加土壤肥力,漚制成肥料之外,還能起到殺菌消毒的作用,可以起到增強植物抗旱抗寒能力,提高植物免疫力的作用。

  這樣種出來的蔬菜自然既健康又有營養,而且品相也非常好!

  丁春生去清遠縣上送菜,丁筱筱和翠蓮則繼續鉆進大棚,大棚里的西紅柿也有部分成熟了。丁筱筱決定明天開始,連續摘一些給醉香樓送過去。

  翠蓮看著紅彤彤圓溜溜的西紅柿問道:“筱筱,這個叫什么名字?嬸嬸從來都沒有見過,看起來好漂亮的。”

  丁筱筱才猛然悟起,這西紅柿還有一個名字叫“番茄”,所以,在這個歷史書上沒有的朝代,翠蓮不知道西紅柿是非常正常的事情。

  丁筱筱摘下來兩個,用袖子擦了擦,遞給翠蓮,自己也把另一個擦了擦,直接咬一口,對翠蓮說:“嬸嬸,吃吃看,好不好吃?”

  翠蓮咬一口,酸酸甜甜的,挺好吃的,連忙點頭:“這個太好吃了。嬸嬸還是第一次吃這種吃食呢!”

  丁筱筱說:“這個叫做番茄,生吃,涼拌,或者是炒雞蛋,煮個蛋花湯,都特別好吃。”

  既然翠蓮嬸嬸不知道有這樣的吃食,想必許老板那邊也未必見過,那明天送些過去的話,回頭就得把做法寫上。

  下午時分,丁春生帶回了三十只雞和鴨,沒有鵝。

  由于天氣還沒有完全回升,天氣還不太暖和,所以丁筱筱決定暫時弄幾個筐,先把這些小家伙們養在大棚里面。反正有圍欄圍著,放在大棚里先養著,自己也放心。

  丁春生還特意去山上砍回來一根粗大的毛竹,給那些小家伙們做了兩個石槽和水槽。又用剩下的竹子,給做了一個大大的竹籠子,說是過幾天,等雞仔們長大了,到時候就住進這個籠子。

  丁筱筱從家里取了些糙米放到石槽里,翠蓮看到只嘆息,這么好的糙米居然拿來喂雞鴨,這也太浪費糧食了。

  入夜時分,笨蛋再次在院子里狂叫,丁筱筱拿出手電筒,出門查看。

  果然看到兩個人影,正對著自己的大棚那邊指指點點。

  用手電筒一照,把兩個人影嚇得呆住了,愣在那里一動不動。

  原來是網英和一個丁筱筱沒有見過的年輕男子。兩個人把手電筒的強光給照懵圈了,刺激了眼睛,眼前什么都看不見,丁筱筱也不多話,自己大喊一聲:“笨蛋,給我咬死他們。”

  笨蛋立刻朝兩個人沖去,網英雖然眼睛被刺激得看不見,但是耳朵聽得見,她聽到笨蛋奔過來的聲音,連忙拉著那個男人撒腿就跑,口中還說:“快跑,狼來了。”

  年輕人還沒有搞清楚狀況,就被拉著跑了,一邊跑還一邊朝后看,夜色中根本看不清楚,但是網英說是狼,自然是不會錯的。

  因為白天姑奶奶在來的路上也和自己說了,說丁筱筱養了一頭狼。還說,想要讓丁筱筱馴服,就得先把她的那頭狼給弄死。

  眼下最要緊的就是快跑,被那頭狼追上可不得了。

  笨蛋把他們趕出了丁筱筱的地盤后,就沒有再追,回家給丁筱筱守門。

  丁筱筱收回手電筒,關上院門,給笨蛋一個骨頭,算是犒賞它的。這些骨頭就是上次去買肉時,肉鋪老板送的,送了一大堆,丁筱筱統統給煮了,然后送到研究所里保存。

  因為研究所里的時間是固定的,所以食物放在里面,不要擔心變質或者過期,每一頓都給笨蛋吃一根骨頭,反正一下子都給了它也吃不完。

  笨蛋津津有味地吃著骨頭,還時不時地嗚咽幾聲,仿佛在賣功似的。

  丁筱筱撫摸著它的腦袋,叮囑道:“乖乖的,吃飽了幫我守好院子哦!”

  笨蛋再次嗚嗚地哼哼,算是答應了.。

  另一邊,網英發瘋似的拼命往家跑,就連掉了一只鞋都沒有發現。而那個年輕人,也就是丁梅氏的娘家侄孫梅小寶。

  光聽名字就知道,又是一個被家人寵壞的男人,這么大一個男人,居然叫小寶。

  此時,驚魂未定的梅小寶也嚇壞了,沒想到腥味都沒有聞得到,差點把小命給嚇掉。

  由于晚上視線不好,只是被網英帶領著去逛了一大圈,都沒有看清到底去看了什么,就差點被一只狼給吃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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