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次他們費盡心思告我,是因為我實在拿不出錢,給他們的好兒子買房娶媳婦,我所有的錢,都用在了奶奶治病上面,平時就連吃飯,都只能吃點饅頭白粥,就這樣,他們還要求我拿出二十萬給弟弟買房,他們從不管我的死活,可這次,我真的沒有這個能力。”
“胡說八道,你這個不孝女!”陳建國聽完女兒的話,還沒等江慕慕有所示意,他便兀自站了起來,神情激動地開始反駁。
“我辛辛苦苦養了你二十幾年,你現在竟然學會撒謊了!你身上的傷,明明就是你自己弄得,卻冤枉我們當父母的,陳招娣,你到底有沒有心?”
陳淑華也搭上一嘴,“她真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,我們竭盡全力賺錢給奶奶治病,讓你給生活費都不愿意,陳招娣,你的心是鐵做的嗎?!”
“嘭!”
法槌敲響,法官威嚴的聲音隨之響起。
“安靜!”
此時,江慕慕心緒驀然紊亂,被告說的,跟她所了解的事情有巨大的出入。
她獲得的所有資料和證據,根本沒涉及到重男輕女、家暴,以及讓被告給錢幫弟弟買房等事情。
江慕慕看了被告一眼,卻莫名覺得事情也許另有隱情,畢竟,被告連自己的名字,都是為了弟弟。
她攥緊了手,保持理智,畢竟,她是原告的責任律師。
“法官,我請求傳喚證人。”
法官允求。
江慕慕的證人就位。
一個叫李芳,是昨天江慕慕到村里見到的第一位婦人的女兒,二十七歲,一個是江慕慕見到那位大爺的孫女,李敏,二十二歲。
她們兩個都是陳招娣的左鄰右舍,發小,彼此關系也都很好。
昨晚見到李芳時她還有些意外,畢竟李芳母親和李敏的爺爺,當時都對陳建國一家閉口不談,而她們卻毅然選擇站出來,為陳建國一家作證,著實讓人詫異。
李芳和李敏走出來時,兩人的眼神皆有些躲閃,都不敢看向陳招娣。
法官讓李芳是否能證實原告所說的事情,李芳肯定地點了點頭。
“是的,陳叔叔家對陳招娣確實很好,這個我們村里人都知道,這次他們問她要錢,也是因為陳奶奶生病住院需要很多錢,所以才......”
李芳和李敏分別做了陳述,證明原告所說的事實。
從李芳和李敏出現在法庭的那一刻,陳招娣就瞬間睜大了眼睛,眼中滿是難以置信的難過。
她紅著眼看向李芳和李敏,眼中流露出一種被背叛的悲痛,怒吼。
“你們為什么要這樣說?我們從小一起長大,他們怎么對我的你們不知道嗎?!他們打我罵我的時候,你們不都見過嗎?你們怎么說得出這樣的話來?!”
說到最后,她已經變成了聲嘶力竭,而李芳和李敏卻始終不肯正面對上她的視線。
江慕慕的心中異常不安。
李淑華卻突然捶著胸口大哭起來。
“哎呀,我真是命苦啊,辛辛苦苦養了這么個女兒,居然捏造證據冤枉自己的父母,我這個心啊,疼得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