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逃婚后新郎真香了! > 110.領取任務,然后反擊!
  【叮!】

  【主線任務發布!】

  隨著系統的聲音在腦海當中響起,李風眼前的界面多了三個選擇——

  1.弘揚華夏傳統美德,尊重一下這些熱愛跳廣場舞的老人,把場地讓給他們跳舞,以后都不要在這里打籃球了。(系統配額0元)

  2.拆我們籃球框是吧,過去直接把他們跳廣場舞的音響給拆了,來互相傷害呀!(系統配額1000元)

  3.籃球場就應該打籃球的,憑什么讓給你們跳廣場舞,務必維護這一片凈地,要是你們敢繼續在籃球場蹦跶,絕對要跟這群老耆英死磕到底,讓他們明白,這樣的霸占行為,是錯誤的!(正義的選擇,系統配額100萬元)

  面對著系統所給出的選擇,已經熟悉系統的李風,自然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——3!

  【宿主作出正義選擇,系統將發放100萬任務配額基金,幫助宿主完成任務。】

  【注意事項:任務配額基金的100萬只可用于完成任務,不能用作私人事項。】

  看到系統的留言,李風滿意地笑了笑,他就知道這個霸占籃球場的事情,絕對有可能會成為系統的任務。

  當他從系統的界面回來的時候,正好聽到霞姨他們那邊傳來了嘲諷的話語——

  “喲,那個小子昨天不是很狂的嗎,今天怎么不說話了!”

  “看到籃球框被卸掉了,估計還在懵著呢!”

  “你們帶頭大哥都不說話了,你們還在這里叫喊什么呀。”

  聽著那些嘲諷的話語,剛剛領取了任務的李風怎么可能不作為,于是他便站到了年輕人的前面來,“我不知道是不是你們把籃球框拆了,但是我再重申一次,這里是籃球場,不是你們應該跳廣場舞的地方,所以請你們離開!”

  “呵呵,真是搞笑,你們這里現在連籃球框都沒有了,還怎么打籃球啊,那倒不如讓給我們來跳舞!”

  雄叔看著李風,心中十分不爽,正是這個小子,昨天晚上讓自己不能在眾多大媽面前裝逼。

  “而且退一步來說,這可是小區的籃球場,也就是小區的公共地方,不是你們的私人地方,怎么可能就讓你們打籃球,那么其他人想要做一些活動,該去哪里!”霞姨也是懟了過來。

  “那么你們的意思就是想要在這里跳舞咯,而且還是很合理的咯。”李風雙手抱胸,詢問道。

  “當然,既然你們沒有籃球框打不了籃球,那么這個地方自然是不能浪費,我們用來跳廣場舞,豈不是最好的嗎。”雄叔說著的時候,便已經搬好了音響。

  “你們別妨礙著我們跳廣場舞啊,現在籃球場又沒有籃筐,你們在這里拿著籃球也沒用呢,哪里涼快就去哪里吧。”

  其他大媽竟然開始驅趕李風他們,看樣子,想要霸占整個籃球場了。

  “我們過去把場子站著,不要讓他們霸占了。”

  板王他們這群年輕人自然是不愿意就這么把場地讓了過去,于是他們便學著昨天晚上那樣,占著場地,不給雄叔他們這么輕易霸占籃球場。

  但是李風卻攔住了他們。

  “怎么了,風哥?”

  蓋帽哥他們帶著疑惑地看著李風,因為昨天鬧得最兇的可是風哥呀,今天怎么那么地冷靜呀。

  “這群耆英,就算今天跟他們吵,不讓他們來跳廣場舞,但是明天他們也會照樣來,所以我們得想想辦法,如何讓他們知難而退。”

  李風知道吵下去不會有什么好結果,這些耆英不會就這么放棄的,從他們敢拆卸籃球框就可以看得出。

  “那么風哥,你的意思是?”

  板王他們這群年輕人面面相覷,不太知道李風心中的想法。

  “今天就先讓他們這群耆英跳一下廣場舞,明天過來,就讓他們知道,想要在這里跳舞,可沒有那么容易。”

  李風心中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想法,不過還需要回去咨詢一下長期合作的戰友——林思敏律師。

  “嗯,那既然這樣,就聽風哥的。”

  經歷過了昨天一役,蓋帽哥他們對李風也是服氣,所以對于他的安排自然也是沒有什么意見。

  “好的,那么到時候在群里發消息,大家留意一下,明天我們再過來!”

  “嗯,好的!”

  隨著李風與大家商量好,其他人也不再跟耆英發生沖突,大家都離開了籃球場。

  本來以為今天晚上又需要爭吵的雄叔,看到李風他們離開,也是有點一愣——

  昨天晚上站得那么贏,今天晚上竟然直接走了?

  “我們勝利了,以后籃球場就是我們的廣場舞專用地了!”

  “有了這塊場地,大家要加緊練習廣場舞啊,爭取以后廣場舞比賽,拿個冠軍回來!”

  “好的,把我們的廣場舞發揚光大!”

  跳廣場舞的耆英們也是興奮地跳了起來,這時候必須來一曲廣場舞來慶祝一下。

  于是,今天晚上的籃球場再也沒有清脆的打鐵聲,只有吵鬧的廣場舞曲。

  而此時回到家里的李風,給林思敏打去了電話。

  “喂?你又有事情需要咨詢了?”接到電話的林思敏第一反應便開口問。

  “果然是我的最佳戰友啊。”李風倒也不拐彎抹角,大家都這么熟悉了,還是直奔主題比較好,沒必要聊太多的前戲。

  正所謂一回生,兩回熟,三回......

  現在可都是第四次麻煩林律師,那自然是直接一點比較好。

  “情況是這樣的,我們在小區的籃球場打籃球,但是卻被一群耆英霸占了我們的籃球場,我想問一下.......”

  李風把情況跟林思敏開始講述了起來。

  “嗯......”聽完李風講述情況的林思敏也是沉思了一下,開始說話,“如果作為一個公共籃球場來說,那么其中的界限就很難去定,因為那是公共區域,不管是打球的人還是跳舞的人,都有權利使用。”

  “但是作為一個小區籃球場,應該根據其功能與特點向公眾開放,既然是籃球場,那么就必然用來打籃球,那是非常合理的。”

  “廣場舞在不適當的時間占用籃球場,妨礙到公眾打籃球,那必然是錯的。”

  “但是想要界定違法,那還是很難的。”

  “我這邊建議你以噪音這方面下手,然后讓耆英收斂一點。”

  雖然李風沒說,但是林思敏也明白他的想法,于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議。

  不過電話那頭的李風也是笑了笑,“其實我這邊已經想好了,我這樣,你看看如何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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