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小說網 > 全家帶海洋穿越七零北大荒 > 501:兔肉換饅頭
  其他人也全都圍在篝火旁,貪婪地享受抹了蜂蜜的烤兔肉的香氣。

  幾滴油(或者是蜂蜜)滴了下來,落進火里發出刺啦的聲音。

  大胡子隊長肉疼道:

  “好了,再烤下去,油都烤沒了!烤的太干巴了不好吃!”

  野人也覺得烤的差不多了,把兔肉從火上取下來,送到周場長面前:

  “來,場長,快趁熱嘗嘗,不然一會兒就涼了。”

  這地方氣溫很低,就算是剛出鍋的熱饅頭,剛拿到手里還是熱的,可能吃到最后一口時就已經冷了。

  周自衡看著送到面前的一整只烤兔肉,看著上面油脂滋啦作響,他仍然沒有任何胃口。

  但他還是接下了兔肉,從滾燙的兔身上扯下一條前腿,然后把剩下的部分遞給大胡子隊長:

  “大家分了吃了吧。”

  吼!

  一陣無聲的歡呼。

  就像突然有人發了號令似的,二十多號人全擁上來哄搶,生怕落后一步搶不到了。

  二十多個人,只有這一只兔肉,不可能每個人都有份。

  大胡子隊長把烤兔肉護在懷里,一聲怒吼:

  “別搶,誰也別搶,等著老子來分!越搶越沒份!我看誰還搶,王二毛,今天兔肉沒你的份了!”

  眼看已經摸到熱烘烘的兔肉,口水都快把自己淹死的王二毛心里一驚,忙把手縮了回去。

  其他人也趕忙往后縮。

  大胡子隊長終于完美地護住了懷里的烤兔肉。

  就這么一只兔肉,撐死每人咬一口就沒了。

  哪里夠分?

  那咋辦呢?

  總不能一人上來舔一口吧?

  大胡子隊長索性又把目光轉向野人手里的另一只兔子。

  這時候野人還在發著懵,他是完全沒料到,場長居然只扯了一根前腿,把剩下的都分給連隊里的人吃!

  這就好比,自己十分肉疼的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送給別人,但別人毫不在意,當場又給送出去了。

  這就更肉疼——雙倍肉疼了!

  大胡子隊長沖還在發懵的野人說:

  “喂,小子,這只兔肉算你送給場長的,說不收錢就不能收錢。你不是手里還有一只嗎,我拿饅頭跟你換。”

  “對,用饅頭換!”

  伐木連隊眾人聽到隊長要換兔肉給他們吃,全都歡呼起來。

  平時他們沒少拿糧食換肉,已經換出經驗來了。

  換過生肉,換過熟肉,甚至能換狍子頭和狍子的下水。

  反正只要一方有、只要另一方愿意換,沒有他們不換的東西!

  做買賣是不允許的,但是沒人規定不能以物換物。

  ——這一下,野人不太愿意了。

  他拎著兩只兔肉,是想來賣錢的!

  結果,一只白送了出去,另一只他們還想用饅頭換走!

  這不虧了嗎?

  但是,野人知道,他要是不換的話,會把整個伐木連隊的人給得罪。

  千萬不能把這些人得罪,以后還指望著掙他們的錢、蹭他們農場的順風車呢。

  所以只好忍痛割愛,用手比了個八:

  “八個饅頭。”

  “屁,四個就不錯了,除非給你八個窩窩頭!”

  “四個絕對不可能,就是一只生兔子,也不止這個價,我這還給你們扒了皮、給你們烤好了,我還抹了好幾層蜂蜜,光這么多蜂蜜都值兩個饅頭了。”

  “五個,不能再多了!”

  “七個!不能再少了!”

  “……”

  雙方為了一只烤兔肉究竟換五個饅頭還是七個饅頭展開了拉鋸戰。

  誰也不讓誰。

  看來雙方平時沒少討價還價。

  大胡子隊長十分強勢,絲毫不退讓,尤其是當著周場長的面,更不能給多了。

  要是給的多了,周場長生氣追究起來咋辦?

  所以堅決不能多給!

  這個野人也不著急上火,不緊不慢地磨著嘴皮子,似乎故意消耗大胡子隊長的耐心。

  果然,到了最后,大胡子隊長等人都不耐煩了,又往上加了一個數:

  “六個饅頭,你愛換不換!”

 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,野人見好就收:

  “好吧,六個就六個——不過,再加倆窩窩頭。”

  “你——”大胡子隊長氣的吹胡子瞪眼,“你這家伙可真是個金算盤,雪里都能給你榨出油來!”

  野人一臉褲衩子都賠進去的痛心疾首:

  “這只抹了蜂蜜的烤兔子要是拿到外邊,至少值十個饅頭,我今天虧了一半。”

  不,算上送給場長的那一只,虧了一大半!

  但是沒辦法,做買賣不可能永遠穩賺不賠。

  今天也算是結識場長了,以后再想別的招把今天損失的兔子錢再給掙回來!

  雙方談好了價格。

  大胡子隊長讓人捧了六個白面饅頭、兩個玉米面窩窩頭給野人。

  野人把手里那一只烤兔子給了他們,抱起這幾個饅頭。

  看見這只拿到外面黑市至少能賣一塊多的烤兔肉,居然只換回這幾個饅頭,不由得嘆了口氣,又去看那個場長。

  場長仍然大石頭上,完全沒有理會這邊的紛爭,嘴里嚼著兔肉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

  那美味的兔腿吃在他嘴里,好像啃一塊干窩頭一樣。

  不知怎的,野人老感覺場長好像不開心。

  能有啥不開心的?

  當了場長,有錢又有權,嘴里吃著兔肉,這世上還能有啥不開心的事?

  反正野人認為,像周自衡這么體面的成功人士,人生一定沒有煩惱了。

  野人把手里的兩只兔子“賣”出去后,拿著換到的六個饅頭、兩個玉米面窩窩頭離開了。

  這時候,周自衡這才緩緩抬起眼皮,看向野人的背影。

  看著野人高大的身材,還有那走路的架勢,越看越覺得眼熟。

  周自衡自負記憶力好,如果遇上覺得眼熟的人,一定能想起跟這個人有什么淵源,或者在哪里見過。

  可是這個野人,明明覺得眼熟,卻想不起來任何線索。

  這讓他有些疑惑。

  不過不要緊,周自衡知道,這家伙明天一定還會再來的。

  這人一看就是想掙自己的錢,結果不但沒有實現,反而賠了一只兔子,明天一定會想辦法找補回來。

  這野人確實有點小聰明,居然能把生意做到最偏遠的伐木連隊。

  那邊,大胡子隊長拿到了兩只烤兔肉,吩咐人去帳篷里拿案板和石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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